相信很多驾驶人
夜间行车时
都被部分车辆的强光晃过
(资料图)
这种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
违法行为
不仅给自己也给他人
带来了安全隐患
近日
西宁交警
接到一起类似举报
近日,西宁交警接到群众举报,一辆黑色SUV车身后方安装了LED强光照明灯,严重影响后车视线。
在网友提供的举报视频中可以清晰看到,被举报车辆后方有一盏朝着后方的灯,灯光十分刺眼,严重影响后车视线。
接到举报后,西宁交警立即对网友举报的视频进行查证,在核实举报信息无误后,根据举报线索快速锁定了该车驾驶人,并通知其到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五大队接受调查。
4月19日,驾驶人到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五大队接受调查,明某某表示自己安装LED强光照明灯一方面觉得非常炫酷,另一方面为了警示后车,防止追尾事故的发生。
在得知因严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,而被网友举报后,明某某也是后悔不已。
民警对明某某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,并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,要求其拆除加装的妨碍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,明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,主动接受了处罚。
西宁交警温馨提醒
私自安装灯光属于违法行为
大家不要为了
“炫酷”、“拉风”等心理
触碰法律的底线!
同时夜间行车也要正确运用灯光!
来源:西宁交警
监制:刘幸海
责编:寇荣
编辑:冯丽晨、张萍